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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研古代三墳之典學術連山易、歸藏易、周易經、易理、易數、易術、易法、堪輿術、陰宅、陽宅、奇門遁甲、姓名學、紫微斗數、梅花易數、八字命理、七政四餘、黃帝內經、並且辯證秘訣真偽、一切學理依據全部符合『源、理、義、法、竅』學術程序。

2016年10月16日 星期日

1051【本病論篇第七十三、第36文】

黃帝內經、素問卷第二十一
本病論篇第七十三
036文
假令戊申陽年太過。
如丁未天數太過者,雖交得戊申年也。
太陰猶尚治天,地已遷正,厥陰在泉,去歲壬戌太陽以退位作右間,即天丁未,地癸亥,故地不奉天化也。
丁癸相會,火運太虛,反受水勝,故非太過也。
即夷則之管,上太徵不應,此戊癸失守其會,後三年化疫也。
速至庚戌,大小善惡,推疫至之年天數及太一。
又只如戊申,如戊至申,且應交司而治天,即下癸亥未得遷正者,即地下壬戌太陽未退位者,見戊癸未合德也。
即下癸柔乾失剛,見火運小虛也。
有小勝或無復也。
後三年化癘,名曰火癘也。
治法如前,治之法可寒之泄之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