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我自己

我的相片
專研古代三墳之典學術連山易、歸藏易、周易經、易理、易數、易術、易法、堪輿術、陰宅、陽宅、奇門遁甲、姓名學、紫微斗數、梅花易數、八字命理、七政四餘、黃帝內經、並且辯證秘訣真偽、一切學理依據全部符合『源、理、義、法、竅』學術程序。

2016年10月12日 星期三

1007【刺法論篇第七十二、第10文】

黃帝內經、素問卷第二十一
刺法論篇第七十二
010文
假令庚辰,剛柔失守,上位失守,下位無合,乙庚金運。
故非相招,布天未退,中運勝來,上下相錯,謂之失守,姑洗林鍾,商音不應也。
如此則天運化易,三年變大疫。
詳其天數,差有微甚,微即微,三年至,甚即甚,三年至。
當先補肝俞,次三日,可刺肺之所行。
刺畢,可靜神七日,慎勿大怒,怒必真氣卻散之。
又或在下地,甲子乙未失守者,即乙柔幹,即上庚獨治之,亦名失守者。
即天運孤主之,三年變癘,名曰金癘,其至待時也。
詳其地數之等差,亦推其微甚,可知遲速爾。
諸位乙庚失守,刺法同,肝欲平,即勿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