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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研古代三墳之典學術連山易、歸藏易、周易經、易理、易數、易術、易法、堪輿術、陰宅、陽宅、奇門遁甲、姓名學、紫微斗數、梅花易數、八字命理、七政四餘、黃帝內經、並且辯證秘訣真偽、一切學理依據全部符合『源、理、義、法、竅』學術程序。

2016年10月12日 星期三

1008【刺法論篇第七十二、第11文】

黃帝內經、素問卷第二十一
刺法論篇第七十二
011文
例令壬午,剛柔失守,上壬未遷正,下丁獨然,即雖陽年,虧及不同,上下失守,相招其有期,差之微甚,各有其數也。
律呂二角,失而不和,同音有日,微甚如見,三年大疫,當刺脾之俞,次三曰,可刺肝之所出也。
刺畢,靜神七日,勿大醉歌樂,其氣復散,又勿飽食,勿食生物。
欲令脾實,氣無滯,飽無久坐,食無太酸,無食一切生物,宜甘宜淡。
又或地下甲子,丁酉失守其位,未得中司,即氣不當位。
下不與壬奉合者,亦名失守,非名合德。
故柔不附剛,即地運不合,三年變癘,其刺法一如木疫之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