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黃帝內經、靈樞】
【經水第十二】
【004文】
黃帝曰:夫經水之應經脈也。
其遠近淺深,水血之多少各不同,合而以刺之奈何?
岐伯答曰:足陽明,五臟才腑之海也。
其脈大血多,氣盛熱壯,刺此者不深弗散,不留不瀉也。
足陽明刺深六分,留十呼。
足太陽深五分,留七呼。
足少陽深四分,留五呼。
足太陰深三分,留四呼。
足少陰深二分,留三呼。
足厥陰深一分,留二呼。
手之其受氣之逼近,其氣之來疾,其刺深者皆無過二分,其留皆無過一呼。
其少長大小肥瘦,以心撩之,命曰:法天之常灸之亦然。
灸而過此者得惡火,則骨枯脈澀,刺而過此者,則脫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