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我自己

我的相片
專研古代三墳之典學術連山易、歸藏易、周易經、易理、易數、易術、易法、堪輿術、陰宅、陽宅、奇門遁甲、姓名學、紫微斗數、梅花易數、八字命理、七政四餘、黃帝內經、並且辯證秘訣真偽、一切學理依據全部符合『源、理、義、法、竅』學術程序。

2016年11月7日 星期一

0112【靈樞、終始第九第016文】

黃帝內經、靈樞
終始第九
016文
凡刺之禁新內勿刺,新刺勿內。
已醉勿刺,已刺勿醉。
新怒勿刺,已刺勿怒。
新勞勿刺,已刺勿勞。
已飽勿刺,已刺勿飽。
已饑勿刺,已刺勿饑。
已渴勿刺,已刺勿渴。
大驚大恐,必定其氣,乃刺之。
乘車來者,臥而休之,如食頃,乃刺之。
出行來者,坐而休之,如行十裏頃乃刺之。
凡此十二禁者,其脈亂氣散,逆其營衛,經氣不次。
因而刺之,則病入于陰。
陰病出為陽,則邪氣生。
粗工勿察,是謂伐身。
形體淫浹,乃消腦髓,津液不化,脫其五味,是謂失氣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