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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研古代三墳之典學術連山易、歸藏易、周易經、易理、易數、易術、易法、堪輿術、陰宅、陽宅、奇門遁甲、姓名學、紫微斗數、梅花易數、八字命理、七政四餘、黃帝內經、並且辯證秘訣真偽、一切學理依據全部符合『源、理、義、法、竅』學術程序。

2016年10月12日 星期三

0999【刺法論篇第七十二、第02文】

黃帝內經、素問卷第二十一
刺法論篇第七十二
002文
帝曰:『願卒聞之。』
岐伯曰:『升之不前,即有甚凶也。
木欲升而天柱窒抑之,木欲發鬱,亦須待時,當刺足厥陰之井。
火欲升而天蓬窒抑之,火欲發鬱,亦須待時,君火相火同刺包絡之滎。
土欲升而天衝窒抑之,土欲發鬱,亦須待時,當刺足太陰之俞。
金欲升而天英窒抑之,金欲發鬱,亦須待時,當刺手太陰之經。
水欲升而天芮窒抑之,水欲發鬱,亦須待時,當刺足少陰之合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