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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研古代三墳之典學術連山易、歸藏易、周易經、易理、易數、易術、易法、堪輿術、陰宅、陽宅、奇門遁甲、姓名學、紫微斗數、梅花易數、八字命理、七政四餘、黃帝內經、並且辯證秘訣真偽、一切學理依據全部符合『源、理、義、法、竅』學術程序。

2015年9月13日 星期日

【靈城精義】

靈城精義

南唐:何溥撰

靈城精義 二卷 提要

兩淮鹽政採進本

舊本題南唐何溥撰。溥字令通。履貫未詳。

是編上卷論形氣。主於山川形勢。辨龍辨穴。

下卷論理氣。主於天星卦例。生剋吉凶。

自宋以來。諸家書目。皆不著錄。

觀其言宇宙有大關合。氣運爲主。

又言地運有推移。而天氣從之。

天運有轉旋。而地氣應之。

蓋主元運之說者。考元運之說。

以甲子六十年爲一元。配以洛書九宮。

凡歷上中下三元爲一周。

更歷三周五百四十年爲一運。

凡爲甲子九。每元六十年爲大運。

一元之中。每二十年爲小運。

以卜地氣之旺相休咎。

如上元甲子一白司運。則坎得旺氣。震巽得生氣。乾兌得退氣。離得死氣。坤艮得鬼氣。大抵因皇極經世而推演之。

其法出自明初寧波幕講僧。五代時安有是說。其非明以前書確矣。

其註題曰劉基撰。前列引用書目凡二十二種。

如八式歌之類。亦明中葉以後之僞書。則出於贗作亦無疑義。

但就其書而論。則所云大地無形看氣槩。小地無勢看精神。

水成形。山上止。山成形。水中止。

龍爲地氣。水爲天氣諸語。於彼法之中。頗爲近理。

註文亦發揮條暢。勝他書之弇鄙。猶解文義者之所爲。

術數之書。無非依託。所言可採。卽錄存以備一家。

眞僞固無庸辨。亦不足與辨也。



形氣章正訣

宇宙有大關、合氣運為主;

山川有真性、情氣勢為先。

地運有推移、而天從氣之;

天運有轉旋、而地氣應之。

天氣動於上、而人為應之;

人為動於下、而天氣從之。

有聚講、行講、坐講、則氣聚於龍。

有權星、尊星、雄星、則氣聚於勢。

有蓋胎、夾胎、乘胎、則氣聚於穴。

有收襟、收堂、收關、則氣聚於局。

陰勝逢陽、則止、陽勝逢陰、則住。

雄龍須要雌龍御、雌龍須要雄龍簇。

大地無形看氣槩、小地無勢看精神。

水成形山、上止、山成形水、中止。

認氣於大父母、看尊星;

認氣於真子息、看主星。

認氣於方交媾、看胎伏星;

認氣於胎育、看胎息星。

認氣於化煞為權、看解星;

認氣於逢絕而生、看恩星。

認龍之氣、以勢;

認穴之氣、以情。

龍備五行之全、故山之形體象龍。

龍極變化之神、故山之變換象龍。

龍之體純乎陽、故山逢陽而化、遇陽則生。

龍之性喜乎水、故山夾水為界、得水為住。

龍之行御乎風、故山乘風則騰、藏風乃歇。

龍必得巢乃棲、故山以有局有關、乃聚、以無局無關、為散。

龍凡遇物則配、故山以有配有合、而止、以無配無合、而行。

辨龍生死須分、三陰三陽;

辨穴生死須識、陽多陰少。

龍有變體、或為頓住、勒住;

穴有變格、則為墜宮、纂宮。

星體有正、有附兼、襯貼之當辨;

穴情有顯、有晦形、氣影之宜詳。

蓋帳不開、龍不窠;

輪暈不覆、穴不住。

束咽不細、氣不聚;

泥丸不滿、氣不充。

五星不離、水土體;

九星常帶、輔弼隨。

土星不作、倚五星;

皆有撞火木、不可益水、土豈能粘。

坐宕、坐旺、坐煞、是謂坐法;

全胎、保胎、破胎、是謂作法。

挨生旁氣、或為脫殼借胎、或為子投母腹;

脫煞逢生、或為借母養子、或為以子救母。

脫龍就局、納前朝、只為半偽半真撩;

山劈硬處、屏基秖、畏直來直受。

平洋之氣、嘗舒、嘗散、須要湯中浮酥;

山壟之氣、嘗急、嘗斂、當看水面蟠蛇。

沒水之牛氣、仰而吹、宜乘其氣;

出洞之龍氣、直而吐、宜乘其餘。

精華外露之氣、如花、宜葬其皮;

精華內釀之氣、如果、宜葬其骨。

龍穴有陰陽、砂水亦有陰陽;

龍穴有生死、砂水亦有生死。

氣有虛實、法當以實投虛、以虛乘實;

氣有先後、法當先到先收、後到後收。

傍城借主、須詳審乎、樂托;

就向抝龍、當消詳乎、明堂。

點穴須求三靜一動;

認氣須要百死一生。

有弦有稜、則形真;

若湧若凸、則氣到。

認氣難於認脈、葬脈豈如葬氣。

法葬之葬法、在形裏;

會意之葬意、在形表;

龍之貴賤、以格辨;

龍之正餘、以祖辨;

龍之大小、以幹辨;

故同龍論格、同格論祖、同祖論幹。

龍之去住、以局辨;

龍之偏正、以堂辨;

龍之真偽、以座辨;

故同龍論局、同局論堂、同堂論座。

凶星不無夾雜、只要有胎、有化;

吉曜縱然雄聳、亦要有精、有神。

陵谷變遷、山川改色、造物故自有時;

控制山川、打動龍神、作用亦自有法。



理氣章正訣

地無精神、以星光為精氣;

地無吉凶、以星氣為吉凶。

用先天、以統龍、當詳明於、四龍天星;

用後天、以布局、尤宜審乎、三盤卦例。

以龍定穴、須審入路陰陽;

以水定向、須看歸路陰陽。

入手入首、則龍與脈之、所由辨;

分金分經、則來與坐之、所由分。

脈有左右落、則脈可辨真偽;

氣審左右加、則氣可別淳漓。

龍脈有順逆乘氣、自當有辨;

五行有顛倒作用、各自有法。

氣有乘本脈、而不容他雜者;

氣有借旁脈、而可隔山取者。

氣有合初分脈、而不為遙遠者;

氣有串渡峽脈、而不邀截者。

龍穴、無尺寸之移;

受氣、耳腰之異;

分金、有轉移之巧;

氣線、無毫髮之差。

乘氣當避中氣、故取三七放棺;

分金宜乘旺氣、亦取三七加向。

脈不直、而氣直、何畏直來直受;

氣不斜、而棺斜、乃為正貫正承。  

龍以脈為主、穴以向為尊;

水以向而定、向以局而分。

來路看四生、坐下看四絕;

局內看三合、向上看雙金。

制煞、莫如乘旺;

脫煞、正以扶生;

從煞、乃為化權;

留煞、正爾迎官。

客水客砂、尚可招邀取氣;

真夫真婦、猶嫌半路相逢。

陰用陽朝、陽用陰應合之、故眷屬一家;

山運收山、水運收水之分、亦互為生旺。

主有主氣、內宜秘於五行;

堂有堂氣、外宜觀乎四勢。

龍為地、氣當從骨脈實處、竅其內而注之;

水為天、氣當從向方虛處、竅其外而引之。

在天成象、在地成形同一氣;

故天象以太陽為尊、而地法以廉貞為主、同以火星、為萬象之宗。

象垂吉凶、形分禍福同一域;

故星光以歲星為德、而地法以貪狼為主、同以木星、為萬象之華。

先天一陰一陽、對配為主、故四龍天星、唯取相配、陰與陽會、陽與陰合。

後天分陰分陽、致用為主、故八方坐向、可借為配、坐陽收陰、坐陰收陽。

先天後天、先為體、而後為用、貴通其辨;

陰陽二氣、陽非賤、而陰非貴、在適其宜。

地以八方正位,定坤道之輿圖、故以正子午為地盤、居內以應地之實。

天以十二分野、正纏度之次舍、故以壬子丙午為天盤,居外以應天之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