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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研古代三墳之典學術連山易、歸藏易、周易經、易理、易數、易術、易法、堪輿術、陰宅、陽宅、奇門遁甲、姓名學、紫微斗數、梅花易數、八字命理、七政四餘、黃帝內經、並且辯證秘訣真偽、一切學理依據全部符合『源、理、義、法、竅』學術程序。

2016年10月13日 星期四

1013【刺法論篇第七十二、第16文】

黃帝內經、素問卷第二十一
刺法論篇第七十二
016文
黃帝問曰:『人虛即神遊失守位,使鬼神外干,是致夭亡,何以全真?
願聞刺法。』
岐伯稽首再拜曰:『昭乎哉問!
謂神移失守,雖在其體,然不致死,或有邪干,故令夭壽。
只如厥陰失守,天以虛,人氣肝虛,感天重虛,即魂遊于上,邪干厥大氣,身溫猶可刺之,刺其足少陽之所過,次刺肝之俞。
人病心虛,又遇君相二火司天失守,感而三虛,遇火不及,黑屍鬼犯之,令人暴亡,可刺手少陽之所過,復刺心俞。
人脾病,又遇太陰司天失守,感而三虛,又遇土不及,青屍鬼邪犯之于人,令人暴亡,可刺足陽明之所過,復刺脾之俞。
人肺病,遇陽明司天失守,感而三虛,又遇金不及,有赤屍鬼干人,令人暴亡,可刺手陽明之所過,復刺肺俞。
人腎病,又遇太陽司天失守,感而三虛,又遇水運不及之年,有黃屍鬼干犯人正氣,吸入神魂,致暴亡,可刺足太陽之所過,復刺腎俞。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