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黃帝內經、素問卷第十三】
【病能論篇第四十六】
【012文】
帝曰:『治之奈何?』
岐伯曰:『以澤瀉朮各十分,麋銜五分,合以三指,撮為後飯。』
所謂深之細者,其中手如鍼也。
摩之,切之。
聚者,堅也。
博者,大也。
上經者,言氣之通天也。
下經者,言病之變化也。
金匱者,決死生也。
揆度者,切度之也。
奇恒者,言奇病也。
所謂奇者,使奇病不得以四時死也。
恒者,得以四時死也。
所謂揆者,方切求之也。
言切求其脈理也。
度者,得其病處以四時度之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