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黃帝內經、素問卷第十二】
【厥論篇第四十五】
【008文】
太陰厥逆,䯒急攣,心痛引腹,治主病者。
少陰厥逆,虛滿,嘔變,下泄清,治主病者。
厥陰厥逆,攣腰痛,虛滿,前閉,譫言,治主病者。
三陰俱逆,不得前後,使人手足寒,三日死。
太陽厥逆,僵僕,嘔血,善衄,治主病者。
少陽厥逆,機關不利,機關不利者,腰不可以行,項不可以顧。
發腸癰不可治,驚者死。
陽明厥逆,喘欬,身熱,善驚,衄,嘔血。
手太陰厥逆,虛滿而欬,善嘔沫,治主病者。
手心主少陰厥逆,心痛引喉,身熱死,不可治。
手太陽厥逆,耳聾,泣出,項不可以顧,腰不可以俛仰,治主病者。
手陽明少陽厥逆,發喉痺,嗌腫痓,治主病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