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10月31日 星期一

0021【靈樞、本輸第二第007文】

黃帝內經、靈樞
本輸第二
007文
膀胱出於至陰,至陰者,足小指之端,為井金。
溜于通谷,通穀,本節之前外側,為滎。
注於束骨,束骨,本節之後,陷者中,為腧。
過於京骨,京骨,足外側大骨之下,為原。
行於昆侖,昆侖,在外踝之後,跟骨之上,為經。
入於委中,委中,胭中央,為合,委而取之。
足太陽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