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9月3日 星期六

0553【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、第04文】

黃帝內經、素問卷第十四
長刺節論篇第五十五
004文
病在筋,筋攣節痛不可以行,名曰筋痺。
刺筋上為故,刺分肉間不可中骨也。
病起筋炅,病已止。
病在肌膚,肌膚盡痛,名曰肌痺。
傷于寒濕,刺大分小分,多發鍼而深之,以熱為故。
無傷筋骨,傷筋骨,癰發若變。
諸分盡熱,病已止。